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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日期:2023.08.14
《 重要公告 : 健保署加強宣導 》

勞保加於工會, 健保也要加在同一工會 。
除非具有以下特殊情況:
1.在公司以被保險人身分加保 (以受僱人身分加保而不是眷屬身分)。
2.合於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身分

若有違反健保加保規定,經健保署查核後,依據健保法第88條規定,除追繳短繳之保險費外,並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。